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呼政字〔2025〕21号 2025年5月20日
牙克石市人民政府:
你市《关于牙克石市牧原镇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审批的请示》(牙政发〔2025〕15号)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一、原则同意《牙克石市牧原镇国土空间规划(2021—2035年)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。《规划》要全面落实《呼伦贝尔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—2035年)》和《牙克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—2035年)》要求,立足牧原镇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,着力打造以冰雪旅游、极寒测试为特色,马铃薯种薯繁育加工为主导的综合型城镇。
二、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。到2035年,牧原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15.6984万亩,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8.2824万亩;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16.6524平方千米;牧原镇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超过牙克石市下达指标。严格落实重要控制线,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,统筹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,筑牢生态安全屏障。
三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。统筹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,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,强化耕地数量、质量、生态“三位一体”保护,加大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力度,科学配置城乡建设用地,构建优势互补、协调联动的空间格局。
四、推进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。发挥牧原镇城乡纽带作用,完善镇村体系,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和特色产业发展,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,增强乡村振兴支撑能力。
五、提升国土空间品质。优化镇域功能布局,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社区生活圈,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风貌管控,塑造特色城镇形象。
六、强化基础设施与安全韧性。完善道路交通网络,统筹市政基础设施布局,健全防灾减灾体系,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。
七、加强规划实施管理。《规划》是牧原镇国土空间保护、开发、利用、修复的基本依据,必须严格执行,维护规划权威性。牙克石市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指导,落实动态监测评估机制,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上报。
专此批复。